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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公开招聘教职员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14-11-02 00:00编辑:浏览次数: 来源:人事处

各位考生:

感谢您积极参与申报我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教职员工作,申报工作已于2014年11月6日16:00时截止,审核情况已反馈到个人邮箱,请查询。现将考生须知告知如下:

1.时间:2014年11月8日上午6:50分统一集合,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盘锦市财政大厦门前(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7号);

3.考生只允许一个人赴考场参加考试,不允许家长及亲属随同参加;

4.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及考试文具(黑碳素笔、课件U盘等)参加考试,2015届毕业生出具在读证明;2014届及以前的毕业生出具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出具教育部或所在国领事馆开具的学历证明或在学证明书。并携带所学课程证明(成绩单)、相关资质、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带齐备查;

5.考生手机需关机,并自己事先准备一个装纳手机的信封或档案袋,在封皮写上申报岗位序号及姓名,学院将统一上收保管,考试结束后返还,若不上交,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不允许参加考试;

6.考试顺序以报名先后为序;

7.考试期间,保持肃静,考生不允许抽烟、随地吐痰、大声喧哗;

8.服从考务人员的统一安排及监督管理。

2014年11月6日